一是樹立“交朋友、辦實事、抓引導”三位一體的理念,與少數民族代表和宗教界人士保持良性互動關系。日常工作中,要注重建立與少數民族代表、宗教界人士的談話和交流制度,經常傾聽他們的心聲,了解他們的困難,真心實意地為他們辦實事、辦好事。在重大節(jié)日期間開展慰問少數民族代表和宗教界上層人士活動,把教育引導工作融入融洽的情感交流之中。通過交朋友、辦實事,使黨的民族宗教政策在少數民族群眾和信教群眾中入耳、入腦、入心,切實改變發(fā)生矛盾和糾紛之后出現臨時“抱佛腳”,找民族宗教界人士做工作的被動局面,努力形成少數民族和信教群眾積極主動協助黨和政府處理民族宗教問題的良性互動關系。
二是樹立以積極的心態(tài)看待宗教的理念,推動宗教界發(fā)揮積極作用。宗教同其他社會文化形態(tài)一樣,有積極的一面,也有消極的一面,如果我們用積極的眼光去看待它,就會推動它朝著積極而有益的方向發(fā)展,產生積極的社會作用;如果我們用消極的眼光去看待它,或許它就會朝著消極的方面發(fā)展,并產生消極作用。因此,要摒棄過去消極看待宗教社會作用的片面思維,善于運用宗教文化的精華去服務社會主義文化事業(yè),發(fā)揮宗教特有的優(yōu)勢,發(fā)展社會公益事業(yè),為構建和諧社會多做好事、善事。
三是樹立社會化的民族宗教工作理念,整合各種資源,形成金塔縣上下齊抓共管的合力。民族宗教工作具有群眾性、長期性和特殊復雜性,單靠統(tǒng)戰(zhàn)、民族宗教部門一家之力,很難有大的作為,必須整合社會資源,調動方方面面的力量共同做好民族宗教工作,變民族宗教工作“風雨一肩挑”為“千鈞重擔眾人擔”。要建立快捷、靈敏的信息反饋機制,構建縣、鄉(xiāng)(鎮(zhèn))、村(社區(qū))、協會四個層面的縱向網絡和由統(tǒng)戰(zhàn)、政法、民宗、公安等部門互聯的橫向信息網絡,做到民族宗教工作的關口前移、重心前移。
(來源:酒泉市委統(tǒng)戰(zhàn)部)